【今日爆料】8月15日从盘锦返回大庆需要做核酸检测吗?


一、8月15日从盘锦返回大庆需要做核酸检测吗?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从盘锦返回大庆的旅客需提前接受核酸检测。根据国家规定,出行前5天内需进行核酸检测,并提供阴性证明,以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和疫情防控。因此,建议您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准备,并确保持有有效的阴性证明,以便顺利准备出行。祝您旅途健康,安全到达目的地。


二、从大连返回盘锦需要隔离吗?

1、外地人员需提前24小时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到,并在48小时内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收单位、社区村、宾馆酒店要按照“谁接收、谁负责”的原则,核对进来人员行程编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达后24小时内出具入境核酸检测证明,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加强对上海、吉林省、丹东市等境外重点地区入境、回国、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对重点管控地区抵、返、出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对重点地区抵、出人员实行14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加强对境外及海外疫情严重地区邮件内外包装、运输工具和环境的预防性消。相关接触人员应加强防护,做好日常健康检测。


三、盘锦火车站开门吗?

盘锦火车站开通。盘锦火车站位于双台子区红旗街最东侧。火车站正面朝西。候车室是一栋红色的二层楼房。地下一层为出口通道,设有快餐店。超市、酒店等设施经过这几年的大规模改造,才成为现在的规模。过去,火车站只能通行普通客车。改扩建后,动车、高铁均可通行。现已成为盘锦的交通枢纽。


四、回盘锦的外国人需要隔离吗?

1-需要隔离2-由于外地人员返回盘锦可能会与异地人员接触,存在潜在的传染病传播风险。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防止疫情扩散,对外来人员需进行隔离观察。3、隔离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疫情传播的可能性,保障当地居民的健康安全。同时,还可以在隔离期间对外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潜在感染者,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五、盘锦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招生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宁教发[2019]106号教育部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秩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现对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建议。


一、总体要求


1、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招生公平为目标,坚持分区招生、就近招生,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全力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招生工作。


2、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起,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服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过招生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未通过招生录取的学生,视为无效录取。


3-确保学龄儿童和青少年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导致其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与法律。严厉查处以“国学班”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违法办学行为。


四、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行为。民办学校的招生由批准地统一管理。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得以面试、面谈、考核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和按考试成绩分班。


五、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居住证是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据之一。居住证持有者享受与本地户口居民同等待遇。依法保障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就近就学。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待子女、消防救援队员子女、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子女等各类优待对符合优惠条件的人员,各县区要细化准入程序。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6、各学校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班级划分,合理安排座位。不得设立重点班、特色班、实验班、奥数班等。班级间学生人数相差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分配座位。


七、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通过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的建立完全依据招生的录取结果。学生与其学籍是不可分离的,即“学籍随其去”。


二、招生原则


1-领土划分原则。


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所辖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义务教育各阶段招生计划由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各学校办学情况和本地区常住人口情况制定并发布。小学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严禁招生计划外自行招生,严禁擅自跨地区招生。


2-招生切片原则。


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变化等因素,合理划分招生区域。小学按照免试、就近招生的原则招生。初中学校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招生或分区招生。民办学校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生实行直读相应学校的原则。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该校小学毕业生的教育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3批次录取原则。


各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的录取顺序根据条件确定。当同批次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应当全部录取。当某批次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采取随机分配录取。这个过程是要向社会公开的。


4、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招生计划和义务教育各阶段计划通过招生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对招生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5-控制择校原则。


为规范招生秩序,防止因择校转校,已录取其他学校的学生申请转校,必须按照《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管理办法》,经主管教育局批准。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招生。


6、人文关怀原则。


盘锦市户籍孤儿可在户籍地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学校,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安排。


三、主要内容


小学入学率


1-报名信息登记。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要求,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安排相关人员,确保义务教育顺利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


2020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6周岁以上儿童;2020年8月22日后,个别学校仍有空余名额的,经该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将2014年的2014年8月31日推迟至2014年12月31日。学生信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录入。教育行政部门。


7月1日至7月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招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或前往报考学校,选择报读学校。7月5日是小学入学报名截止日。此后,录取信息和学校不得更改。


2-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真实性审核。


7月6日至7月10日,各小学将通过现场或网上审核的方式,根据申请在校就读学生的信息进行初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复试通过的学生,将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3-入读私立小学。


8月10日至8月11日,全市所有民办小学招生。若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分配的方式。该过程由市教育局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已考入民办小学的学生,不再考入公立小学。对于确实需要申请返回公办学校的学生,需要等到公办小学招生完成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生的入学条件、学历等情况统筹安排。通过录取的学生将收到发出的录取通知书。


4-入读公立小学。


8月12日至8月13日,首次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将选择公立小学再次报名。入学条件与未民办小学的学生相同。


8月14日,各小学将根据申请入学的学生信息,通过现场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复试通过的学生,将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8月17日至8月21日,全市所有公立小学招生。各学校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划定的招生范围、制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依次进行招生。超出招生计划的批次将随机分配,具体时间由各县教育局确定。


8月22日后,各县区协调未录取小学生招生工作。


通过录取的学生将收到发出的录取通知书。


5、协调居住地的准入政策。


本市小学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儿童、本地居民、进城务工儿童。户口在外地、不在本市居住的儿童不予录取。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和居住廉租住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学。具体办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初中招生


1-查询并登记小学毕业信息。


6月29日至6月3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区小学毕业生信息导入招生。


7月1日至7月5日,各县区组织本地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有序进入招生,核对学生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重点招生信息,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如发现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持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学生信息核实无误后,家长可通过招生或到申请入学的初中进行报名。7月5日是初中入学报名截止日。此后,录取信息和学校不得变更。对于目前在我国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六年级学生,如果非盘锦市且不符合盘锦市农民工子女要求,建议选择直接录取方式。如果不符合本市其他初中招生条件,无法考入盘锦市初中的,由家长安排返回原户籍初中。


对于符合申请回初中条件但外地毕业的小学毕业生,初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录取材料并录入学生信息。


2-民办初中招生信息真实性审核。


7月6日至7月10日,各民办学校对学生直接入学申请进行审核,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各小学根据申请入学的学生信息,通过现场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审。复试通过的学生,将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3-入读私立初中。


8月10日至8月11日,全市所有民办初中招生。若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分配的方式。这一过程将由市教育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已考入民办初中的学生将不再考入公办初中。对于确需申请返回公办学校的学生,公办初中招生完成后,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生入学条件、学历等情况统筹安排。录取后将收到发来的录取通知书。


4-入读公立初中。


8月12日至8月13日,首次报读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将选择再次报读公办初中。入学条件与未民办初中的学生相同。


8月14日,各初中将根据申请入学的学生信息,通过现场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复试通过的学生将通过发布学生录取审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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