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2020年社保减免和退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一、2020年社保减免和退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22日发布的《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征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期限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免征中小微企业缴纳部分三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底现在12月已经到来,有几件事需要特别注意!


缓缴社会保险费并于12月20日前足额缴纳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月底。延期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最迟须在2020年12月20日前足额缴纳。延期期间将免除滞纳金。


关于延期缴纳,延期缴纳的执行期限为2020年以内。延期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最迟须在2020年12月20日前足额缴纳。延期付款期间将免除滞纳金。参保单位未按要求缴纳减免政策执行期内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并于2020年12月21日后补缴的,不再享受减免政策。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要特别注意,在12月20日之前缴纳本年度缓缴的社保费。逾期不缴纳的,不仅影响员工,还会影响公司的利益。也须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2020年缴纳的三项社保费会退还吗?

关于退还2020年2月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市级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确保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尽快惠及我市企业,自2020年3月23日至3月27日,对已完成2020年2月按月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市级参保企业退费,请填写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退费申请表》,注明退费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时间、金额等,并发送至邮箱dysbcwdy-shandong-cn。退费完成后,请及时申报3月份三险;2月份未缴纳三险的市级参保企业应于3月24日开始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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